您好!欢迎来到专业商标交易买卖平台 -- 钉标商标网
  • 您当前的位置:
  • 首页
  • >
  • 商标百科
  • >
  • 商标转让时有必要转让同名的35类吗?

商标转让时有必要转让同名的35类吗?

发布时间:2020-09-10 08:49:32   浏览次数:

    商标交易转让是获得商标快速的方法,现在很多人在注册商标时会注册同名35类的商标,对于购买者有时就会纠结要不要一起转让,那么35类商标转让有没有必要?
     35类商标转让
    35类在商标分类表中属于服务项的分类,它包含了一些广告销售、推广、招牌、 超市等这些服务项,现在电商入驻也是需要有同名的35类商标。

    有个在地方算是知名品牌的企业就因为自己没有注册35类商标,别的公司注册后使用相同的名称,这个公司将注册35类的公司告上法庭。

    最终法院判败诉需要承担50万的诉讼费。法院的判断是虽然原告优先注册了31类商标但是这个分类只有种植加工,其次31类和35类分别从事产业链的前端和后端,分工不同,商标本身也有所区别,所以这2个商标不构成相似,而且这个原告还不能用授权门店零售这个服务项因为它属于35类。

    由此可以看出35类在企业生产销售中还是很重要的,所以如果我们想要购买的商标有同名注册的35类就要-起转让了 ,如果没有我们也要自己查询后去注册。

商标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