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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自印刷他人商标使用是侵权违法行为

发布时间:2022-05-09 09:38:29   浏览次数:

近日,黄小明收到小白的咨询,小白称其经营一家打印店,有人找小白按照对方提供的尺寸、图样等,印刷一批带有某某品牌的商标标签,对方印刷的量很大,一个单就有十几万张,给的价格也合适,说是自己要用于生产。小白想接下这单生意,但又有点担心,因为对方没有提供商标公司的授权许可,如果帮他印刷不知道违不违法?

01

小白的订单该不该接

其实我国相关法律、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,根据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和《商标印刷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营者在承揽商标标识印刷业务时,应当对商标印刷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,不得印制假冒、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。

对方不能提供商标公司的授权许可,依法是不应当承接该印刷业务的,这是从事印刷行业人员均应知道的规定。

02

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

如果小白明知没有经过许可,而为贪图利益,承接了该业务,印刷他人注册商标标识,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:

1.情节较轻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

如果小白承接的业务量小,或者违法所得等情况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,则可能面临相关行政处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“……(四)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。……”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侵权行为的,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和工具,处以罚款等处罚。

2.可能面临民事赔偿

注册商标权利人没有许可,小白私自承接印刷业务,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,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,被侵权人是可以向法院主张赔偿损失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

3.情节严重,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,“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
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,如果小白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以上,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,亦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,就达到上述刑法规定的“情节严重的”情形,面临的将是刑事处罚。

03

黄小明告诫小白

开店做生意,站在小白的角度看,肯定是希望订单越多越好,这样才有钱赚。

但像这样私自印刷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是侵权违法的,不仅可能要赔钱,还轻则罚款,重则引来牢狱之灾,

且更不可明知没有授权许可,而有意为之,为制假售假者提供帮助。


“商标即品牌”,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,好的商标可以助力品牌发展,有风险的商标则会导致品牌价值严重受损甚至被舍弃。

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如您需要解决具体的商标转让商标注册问题请详询“钉标网”我们有最专业的工作人员为您解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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