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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太磨叽,基本就告别了品牌梦

发布时间:2018-09-19 18:57:43   浏览次数:

我国商标注册有个基本原则就是“在先原则”,谁先申请,申请下来的商标就归谁,就这么简单、霸道。商标注册,你还在犹豫,犹豫那么一两天甚至几个小时都有可能会被“在先原则”束缚而失去注册机会。

商标界就是一个“江湖”,你不快、准、狠,等来的很可能就是“残忍”。商标的先到先得特点容不得你犹豫,这也意味着后来者没有生存空间,所以想注册商标就必须趁早下手!
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。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,也就意味着会驳回在后申请的商标,还意味着即使在先申请的商标还未初步审定,也会挡住在后申请的商标。可谓是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了。

据官方数据统计,仅去年一年我国就有500万件商标申请,平均每天有13000多件商标提交至商标局。犹豫一会,晚那么一天提出申请,可能就排在了一万件商标之后。

还要说明一点的是,商标申请时,只要形式要件符合规定,都会被受理。在后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,要到商标实质审查时才会知道。而从申请到实审一般需要数月的时间。

也就是说,你可能在半年之后,才会知道自己的商标是不是不幸地成为了在后申请的商标。这半年时间,等于白白浪费了,如果你已经将品牌投入使用,那更有可能面临侵权风险。

因此,注册商标这件事,千万别再说:等一等。不管什么原因,务必犹豫。当你知道商标对个人对企业的重要性后,当时的犹豫可能就可以被完全消除。

商标作用一:市场中的通行证

商标作用二:商战中的旗帜

商标作用三:资产中的重头戏

商标作用四: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

商标作用五:企业信誉的载体

商标作用六:员工的勋章

商标作用七:企业融资的中转站

商标作用八:品牌纠纷中的盾牌

商标就好比是战争中的盾牌,谁掌握商标拥有商标的专用权谁就是这个“盾牌”的主人,注册商标,享有专用权,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,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反弹伤害给入侵的“敌军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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